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2023-03-28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姜志刚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
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
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东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2 年 1 月 20 日对《关于东莞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
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2 年 3 月 25 日,对《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
设立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2 年 4 月 28 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其中,2022 年 8 月 26 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2 年 10 月 24 日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9、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
计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未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各大事项的进
展、外部环境和投资者的舆论,结合与公司内部人员的联系和外部市场的反馈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


                                    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况,积极有效地建立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督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022 年度共计参加培训 7 次,其中:深圳上市
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 3 次,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培训 2 次,其他中介机构组织的培
训 1 次,持续督导券商组织的培训 1 次。本人 2022 年参加了深交所第 127 期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
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志刚)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
志刚)》之签字页)




姜志刚:

日   期: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