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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7,243,26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8,794,995.2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 9,544,047.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250,948.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相关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用途

                                                东莞市塘
华夏银行
             协创数据                           厦镇物联
股份有限
             技术股份    10870000000347356      网智能终   117,545,426.92
公司深圳
             有限公司                           端生产建
红荔支行
                                                 设项目
交通银行                                        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
股份有限                                        深圳研发
             技术股份   443066010013006823780              60,532,287.44
公司深圳                                        中心建设
             有限公司
罗湖支行                                          项目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协创数据
                                                补充流动
有限公司     技术股份   4000031619200519794                80,021,867.08
                                                资金项目
深圳上南     有限公司
  支行

玉山银行
             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
(中国)有
             技术股份      000481000003997      智慧工厂   247,612,302.02
限公司深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圳分行
                                               安徽协创
上海浦东
             安徽协创                          物联网智
发展银行
             物联网技                          能终端及
股份有限                58160078801700000175              205,445,000.00
             术有限公                          存储设备
公司合肥
                司                             生产线扩
庐阳支行
                                                建项目

                          合计                            711,156,883.46
       备注:以上银行余额与初始到账金额差异为银行结息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作为

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名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
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朝丹、张兴旺可以随时到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 方 一次 或十 二个 月以 内累 计从 专户 中支 取的 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

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