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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粟)2021-04-2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
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尚未出席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
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未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了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
展等状况,了解公司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
沟通联系,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
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粟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