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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义务,
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
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2020 年 3 月 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
                                               议案》;
                                               6、《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2020 年 8 月 9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监管协议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
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2020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严格规范
信息传递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1 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
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
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
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
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
管理、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