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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
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
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日常运作能够按各项内控体系的规定进行,治理结构、生
产经营、资金活动等内部控制严格、全面、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和管
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
真实情况,同意公司出具上述报告。
四、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
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
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出具上述报告。

七、 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有利于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
平,同时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有利于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
高决策水平,同时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十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资格条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刘惠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惠玉女士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拟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
    项目投资合同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
项目投资合同书》,有利于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规划安排,能进一步提升综
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
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规划安排,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不存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以募
集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
向其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瑞波                    刘洪跃                    姚粟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