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我们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瑞波 刘洪跃 姚粟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