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10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与深圳君拓置换菌株相关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深圳君拓置换菌株相关无形资产系日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公司与深圳君拓置换菌株相关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表示事前认
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瑞波 刘洪跃 刘惠玉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