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28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
价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瑞波 刘洪跃 刘惠玉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