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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2-04-26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11068 号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科拓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
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科拓生物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郁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玲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4日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北京

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8,89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

万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29 号验资报告验

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划

转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43,555.86 万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

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合计 1,128.8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616.13 万元

(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8,460.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 0.1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9,068.5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均按各投资项目实行专户存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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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

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分别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鉴于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河”)实

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金华银河、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

料生产项目”、“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调整用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由于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生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内蒙科拓”)实施、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内蒙古科拓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微生态”)实施,为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内蒙科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乌兰支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拓微生态、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余额(万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经济开
                                             0200283019200050929      4,139.27    活期
发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77060122000174074        8,578.37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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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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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236230       4,643.25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         51000279013000142410      2,079.75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
                                             471901916610701           9,627.86    活期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0200012119200537191                   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8110701013101928319                   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1208017029200618836                   销户

                  合   计                                             29,068.5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

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

11,181.32 万元;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

项目 8,989.05 万元;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 14,947.78 万元;科

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中“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和“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

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于 2018 年基于自身情况制定,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九

和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通过在青岛莱西市建设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

产项目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原募投项目中“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通过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房产及研发设备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由于原募投项目中两个生

产型项目定于青岛莱西市实施,研发型项目定于北京市顺义区实施,而公司现有的生产研发

办公场所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呼和浩特市和金华市。一方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使公司

的异地管理成本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研发和生产的分离也不利于发挥公司在食品配料和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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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生菌领域的研发生产协同。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

员会签订《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利用工

业用地约 349.1 亩,投资建设包括食用益生菌制品、食品配料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车

间以及研发中心、办公楼和学术交流中心等配套设施。将“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料生产项

目”、“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用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    实际投入
                               项目总投
         投资项目                              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资
                                                 总额        总额

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
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9,489.05    8,989.05    8,990.74         1.69      注1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105,738.73       17,181.32    2,941.88   -14,239.44      注2

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26,381.10   14,947.78    1,183.51   -13,764.27      注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合   计             141,608.88       43,618.15   15,616.13   -28,002.02

    注 1: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该项目承诺投资额为 8,989.05 万元,实际投资额为 8,990.74 万元,投资差额为 1.69 万元,

系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该募集资金项目中。

    注 2: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

总额的差异系项目尚在建设期所致。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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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对外转让或置换。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拟使用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余额 29,068.50 万元,占前次募集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6.64%,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

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实现效

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尚在持续投入建设中,尚未产生

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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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20 及 2021 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

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

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

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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