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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148,531,8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4,265,922.50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
权激励归属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393,600 股,公司总股
本由 148,531,845 股增加至 148,925,44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925,44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31     刘晓军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2         08*****994    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08*****950    青岛谷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
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 31 号院 1 号-2

    咨询联系人:张凌宇、谢玲

    咨询电话:010-69667389

    传真电话:010-69667381

八、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