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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拓生物: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北京科拓恒通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7、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8、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4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A 为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50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业绩考核目标 B 为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5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0,989.12 万元。因此,公司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9.20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预留授予部分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
废的原因和数量具体如下: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0.18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为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0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100%,业绩考核目标B为2022年
度净利润不低于1.35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80%。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0,989.12万元。因此,公司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5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11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作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共计 65.49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
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