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
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及董事、经营层履行职情况等进
行了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稳步发展,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的提升。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监事对提交监事会的
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时间 议案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5、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 2020.4.7
6、关于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7、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 2019 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9、关于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届次 时间 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运
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4、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 2020.5.28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
议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摊薄即期回
报的议案
8、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
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 2020.9.28 2、关于批准公司《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
议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审议江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与承销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验资
会第五次会 2020.11.30 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3、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上市发行期间相关工作的议案
5、关于授权董事长开展上市发行期间相关工作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
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履职
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依法运作,经营决
策科学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职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
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能
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对关于变更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验资和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