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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平安证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江天化
学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与江天化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进行沟通,查阅江天化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江天化学内部控制环境、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

效性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资金营运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

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运营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

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究开发管理、对子公司管控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1
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
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
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研发管理、财务报告、货币资金管理、资产管
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二)主要控制活动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健
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各部门、全资
子公司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的体系。
    2、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
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公司以促进社会和谐为
已任,认真履行对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监
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设,为和谐社会做出
应有的贡献。
    3、信息披露
    为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责
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


                                   2
息披露义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均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开发布,并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原则,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4、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了《内
部审计制度》。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履行情况、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审人
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
的干涉。
    5、人力资源
    人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
性,因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
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
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6、研发管理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
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同时贯彻执行《保密协议》,确保整个研发过程有章
可循、规范、安全、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7、财务报告
    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明确了
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对采购、生产、销售、财
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
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货币资金管理




                                   3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对办理货币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进行了分离,使得相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制约,加强款
项收付稽核,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资产实施管
理。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建立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
验收、财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等程序,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
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
    10、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产品定价管理办法等,对销售合同的订立与
审批、销售与收款管理,应收账款对账等内部作了明确规定。财务对货款回收情
况进行监控,定期向销售部提供应收账款明细,由销售部负责催收货款。报告期
内,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1、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采购操作规范》、《供应商管理制度》等,
在物资的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
请、审批与执行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采购所需支付的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付款时由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主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
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2、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为避免由关联交易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执
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严格执行



                                   4
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不应当参加表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
的表决情况。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

                  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

                  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③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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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指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2%<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

标              的 5%。                ≤合并利润总额的 5%。     额的 2%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

                          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②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 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

                          恢复声誉;

                    ⑤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 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①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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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
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评     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
                                                          潜在负面影响
    价标准                额(S)

重大缺陷          S≥利润总额的 5%。         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

                                             外披露。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2%<S<利润总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

                  额的 5%以下。              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S≤利润总额的 2%。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

                                             负面影响。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1 年,公司将结合战略和发展规划,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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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细化内控监
督管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天化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江天化学《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   宏                管恩华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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