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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平安证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江天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江天化学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469,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39,991,662.0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477,837.9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SUAA20016)。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披露的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万元)           金(万元)
        年产 1,000 吨 1,3,5-三丙烯酰基
   1    六氢-均三嗪、5,000 吨水杨醛技              11,220.72             8,873.09
        改项目
        年产 18,000 吨系列防霉杀菌剂、
   2                                                3,676.10             2,906.98
        3,200 吨冶炼萃取剂技改项目
   3    绿色智能化工厂建设                          7,996.00             6,323.05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4,744.66
                   合计                            28,892.82            22,847.78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订单的执行,对原材料采购等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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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财务负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相关利息支出,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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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天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决

策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天化学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   宏               管恩华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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