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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啸风)2021-04-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啸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人积

极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实际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4               4                0              4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谨慎行使表决权,认

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凭借专业
知识对公司重要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仔细审阅了本公司报告期

内议案事项的内容,发表了如下专业独立意见: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4.7                                                      同意
              第二次会议 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10.关于审议 2019 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11.关于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
                         议案
                         12.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3.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2020.5.28                股(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9.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
                        措施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批准公司《审计报告》报出的议
 2020.9.28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案
                        3.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关于审议江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的
                        议案
                        2.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验资和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1.30              3.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
             第五次会议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上市发行
                        期间相关工作的议案
                        5.关于授权董事长开展上市发行期间
                        相关工作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和行使其他职权的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到公司现场进行考察,对公司的

信息披露、生产经营、内幕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进行了解和监督,提出合理化意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依据《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

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及《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调

研和审核,关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提升公司投资决策水平。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及《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

等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及《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任职资格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监督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本人及时

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情况、重大项目进展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自

己的职责。并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保荐

机构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培训学习情况

    为了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注重学习相

关新法律法规、新制度,以更深入地理解认识公司动态;积极参与各

项不同形式的相关培训,以更好地监督公司规范运作。通过不断地学

习,持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2021 年本人一定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加强沟通、深入学

习,更好的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啸风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