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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2021-04-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本人在担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各项职责。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

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

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实际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4                 4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

的了解,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

见的情况如下表: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4.7                                                           同意
              第二次会议 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10.关于审议 2019 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11.关于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
                         议案
                         12.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3.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第三届董事会
2020.5.28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9.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
                        措施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批准公司《审计报告》报出的议
 2020.9.28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案
                        3.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关于审议江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的
                        议案
                        2.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验资和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1.30              3.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
             第五次会议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上市发行
                        期间相关工作的议案
                        5.关于授权董事长开展上市发行期间
                        相关工作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 2020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独立行使

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

决议等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重要决策、生产、项目建设进行实

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积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客观、公正、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从而可以更好的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2021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

平和决策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市的规则,忠

诚、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

理献计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心公司

的经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志耕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