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五洲皇冠酒店三楼第5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643,21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71.8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57,632,75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80,200,000 股的 71.8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江山 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42,150,0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48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和陈玮婧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南 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 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