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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五洲皇冠酒店三楼第5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643,21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71.8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57,632,75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80,200,000 股的

71.8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46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80,200,000股的0.013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江山

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42,150,0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48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3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9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和陈玮婧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南

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

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