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通江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
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
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信息披
露、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
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具体
阐述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
立了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
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机制。同
时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
合规、有效的体系。
2、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
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公
司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认真履行对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应尽
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社会责任
管理体系的建设,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信息披露
为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
息披露的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
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的
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
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
站公开发布,并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利益相关
者能够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4、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
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
责履行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
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5、人力资源
人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
的重要性,因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实
行劳动合同制,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
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
系。
6、研发管理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
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同时贯彻执行《保密协议》,确保整个
研发过程有章可循、规范、安全、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
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7、财务报告
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
明确了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对采购、生
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
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具有相
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
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始终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执行。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资产
实施管理。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建立了较完善的请购、
审批、采购、验收、财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等程序,采取财产记录、实
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
10、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产品定价管理办法等,对销售合同的
订立与审批、销售与收款管理,应收账款对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财务
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销售部提供应收账款明细,由销售部负
责催收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1、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采购操作规范》、《供应商管理制
度》等,在物资的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与相关会
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
措施。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付款时由采购员提出
付款申请,经采购主管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
理付款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2、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子公司
管理的相关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
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3、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
关规定,为避免由关联交易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执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严格执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不参加表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特别关注募集资金)、
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
四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
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
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
2、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
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利润总
额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 报 金 额 > 利 利润总额的 2%<错 错 报 金 额 ≤ 利
指标 润总额的 5%。 报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润总额的 2%
的 5%。
( 二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国家政
府部门行政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大负面影响;
②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
财产损失;
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 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
害,且难以恢复声誉;
⑤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 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
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①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
失轻微;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
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 给公司带来的直接
潜在负面影响
陷评价标准 损失金额(S)
重大缺陷 S≥利润总额的 5%。 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
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2%<S<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
利润总额的 5%以下。 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
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S≤利润总额的 2%。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五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二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2 年,公司将结合战略和发展规划,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
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细化内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董事长:朱辉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