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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2022-04-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本人在担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克服疫情影响,

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不受外界影响,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对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各项职责。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
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

料,在董事会上认真审阅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应出                                          实际出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7                   7                0                 2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

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2021.1.22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第三届董事会   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1.4.16
             第七次会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
2021.7.30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

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

的情况如下表: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2021.1.22                                                      同意
              第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酬确定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9.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
2021.4.16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0.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
                         13.关于聘任徐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14.关于聘任沙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15.关于聘任史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16.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
2021.7.30                                                     同意
              第九次会议 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8.13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2021.10.22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2021.11.8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 2021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在会议中主动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充分、独立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内控

评价、董事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重要决策、生产、项

目建设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等执行情况的汇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

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积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管理人

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监督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促进公司更规范运作。

    本人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及时进行

调查,客观、公正、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始终坚持独

立客观的立场,始终坚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借助自身的专

业知识,认真参与董事会的决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八、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2 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决策

能力,客观、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继续为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贡献一份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志耕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