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卫忠)2022-04-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卫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批各项议案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实际出席 3 次。2021 年度期间,本人于
会前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并获取相关材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于会中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
议、积极参与的情况下,均投出了同意票,并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提案,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2021.1.22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第三届董事会 前认可意见
2021.4.16 同意
第七次会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
2021.7.30
第九次会议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提案,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2021.1.22 同意
第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2021.4.16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酬确定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0.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补选成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
13.关于聘任徐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14.关于聘任沙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15.关于聘任史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16.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
2021.7.30 同意
第九次会议 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1.8.13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2021.10.22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2021.11.8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向董事会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做好对相关人员聘
任、选举的监督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要求,对财务报告、公司资金使用、
内部审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审计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审核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
五、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1 年度到公司对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
况、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就涉及搬迁、基金投资等重大事项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人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一直注重对相关法规的学习,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积极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本人将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蒋卫忠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