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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 公司 及董 事会 全体 成员 保证 信息 披露 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 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8,0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3,097,6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436 万股。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92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7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2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4,36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1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34   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8*****36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           00*****813   朱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58,814,21
               32,674,562   40.74%   26,139,650                40.74%
件股份                                                    2
 高管锁定股     2,574,562   3.21%    2,059,650    4,634,212     3.21%
 首发前限售                                       54,180,00
               30,100,000   37.53%   24,080,000                37.53%
     股                                                   0
二、无限售条                                      85,545,78
               47,525,438   59.26%   38,020,350                59.26%
件流通股                                                  8
                                                  144,360,0
三、股份总数   80,200,000    100%    64,160,000                 100%
                                                         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
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44,36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5253 元。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7.16 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史彬
    咨询电话:0513-83599190
    传真:0513-83599155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