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及董
事、经营层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稳步发展,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现将 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监事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三届监事
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2022.4.1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 2022.7.13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三届监事
案
会第十五次 2022.8.19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六次 2022.10.2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
会议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 2022.11.11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各项
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
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依法运作,决策合理,无违规情况。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季度、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有关文
件,并对其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公正、客观、真
实。
(三)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能够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进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检查 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法、合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性的完成公
司的相关审计工作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在 2022 年度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
格规范信息,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二)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
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
(三)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学习和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并
进一步提高专业业务水平,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风
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