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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啸风 离任)2023-04-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啸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4                  4                0                 3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积极与其他董事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各项提案,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类型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4.15                      2.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事
 2022.7.13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就
公司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下列事项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
                             酬确定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 考 核 管 理
                             办法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4.15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 资 金 及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补选陈弘颖女士为公 司 董 事 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独
                             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2.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 关 联 交 易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补选黄亮先生为公司 董 事 的 独
 2022.7.13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的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三届董事会
 2022.8.19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3.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 第 四 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 的 独 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 第 四 届
2022.10.21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 独 立 意
                        见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 董 事 津
                        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生产经营、内幕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等制度
的建设和执行进行了解和监督,提出合理化意见,对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
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更好发展。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中主动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
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充分、独立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度,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一起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
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主动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认
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正、
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培训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深入了解,尤其对涉及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履行义务和
协助公司规范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啸风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