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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天化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 离任)2023-04-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本人在担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履行职责,
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各项职责。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
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
会上认真审阅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同意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4                4                0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
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内容
                                                                 类型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第三届董事
                           意见
 2022.4.15   会第十三次                                          同意
                           2.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
 2022.7.13   会第十四次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
解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宜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
                          酬确定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 考 核 管 理
             第三届董事会
 2022.4.15                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6.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 资 金 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补选陈弘颖女士为公 司 董 事 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独
                            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2.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 关 联 交 易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补选黄亮先生为公司 董 事 的 独
 2022.7.13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的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22.8.19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3.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 第 四 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 的 独 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 第 四 届
2022.10.21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 独 立 意
                            见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 董 事 津
                            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 2022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会议中主动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事项,充分、独立履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内控制度、董事会决议
等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重要决策、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进行实地调研,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积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管理人员
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
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促进公司更规
范运作。
    本人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及时进行调查,客观、
公正、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始终坚持保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原则,借助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参与董事会的决策,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八、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最后,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志耕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