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义虎)2023-04-1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义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履行职
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董事会会议上,为董
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
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1 1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2022.11.11 同意
第一次会议 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监督核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履
行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
行情况进行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管理人员
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情况。
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
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促进公司更规
范运作。
六、参加培训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与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
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宋义虎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