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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
     或“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
     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通过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形式,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
     效监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议,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
     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
     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审慎表决。
         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      召开日期
序号                         出席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
        名称   及召开方式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

       贝泰妮股                             议案;
                2020 年 3 月 应出席监事 3
       份第一届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
 1              18 日(现场 人,实际出席
       监事会第                             案;
                会议)       监事 3 人
       五次会议
                                          4. 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作出相关承诺的议案。
       贝泰妮股 2020 年 3 月 应出席监事 3 1.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2
       份第一届 31 日(现场 人,实际出席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第 会议)     监事 3 人    2.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六次会议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审核确认《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修订<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条
                                         件的议案

      贝泰妮股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应出席监事 3
      份第一届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
3              13 日(现场 人,实际出席
      监事会第                             议案
               会议)       监事 3 人
      七次会议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作出相关承诺的议案
                                         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贝泰妮股
               2020 年 8 月 应出席监事 3 2.关于审核确认《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
      份第一届
4              10 日(现场 人,实际出席 3.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监事会第
               会议)       监事 3 人
      八次会议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
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
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3)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