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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泰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鳌2021-04-29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鳌)
         本人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
                                                                   议情况
召 开 董 应 出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 开 股 列 席 股
事 会 次 席 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 大 会 东 大 会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6           6        6       0       0        否          4            4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
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0.03.31 首 届 董 事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会 第 七 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会议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 同意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审计议事规则》、《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对战略委员会 2019 年度的工
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发展规划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相关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通过了薪酬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
审核。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的履职情况,2021 年本人将继续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   鳌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