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1)0052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1)00528 号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 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 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21 年 4 月 27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 一、编制基础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贝泰妮”)关 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60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00 元。 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04,856,580.00 元(不含税)。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05,331,420.00 元,款项全部存入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营业部,账号 871903362010103。 上述到账募集资金 2,905,331,42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1,434,645.0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774.95 元。 本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469.01 万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 序 募集资金投 环评备案/ 实施 总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号 向 批复 主体 金额 昆高开 中央工厂新 2019-53013 委复 贝泰 1 基地建设项 43,840.92 43,840.92 36 个月 0-26-03-021 [2020]3 妮 目 602 1号 营销渠道及 2020-53013 贝泰 2 品牌建设项 69,121.74 69,121.74 36 个月 0-26-03-027 - 妮 目 292 2020-53013 信息系统升 贝泰 3 10,506.35 10,506.35 36 个月 0-26-03-027 - 级项目 妮 295 补充营运资 贝泰 4 30,000.00 30,000.00 - - - 金 妮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 - -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进行预先 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73,883,569.72 元。 根据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募集 占总投资比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例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7,388.36 16.85% 合 计 43,840.92 43,840.92 7,388.36 16.85% 五、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6,291,225.05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695,094.34 元(不含税)。本次公 司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695,094.34 元。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