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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40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主
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26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361,267,61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5.285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9人,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008,363股,通过网络投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
1,267,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
代表股份1,052,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
人,代表股份214,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4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6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7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9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0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1发行上市方案审批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按照 H 股上市公司要求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
 议案》

   19.0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
序》(草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02《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03《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草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 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
 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6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85%;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5%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
1,262,21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0%;
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曲惠清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