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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泰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9-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贝泰妮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贝泰妮向
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变更为 42,360 万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
分,共计 3,501,58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0.8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解禁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5 日(遇非交易日顺延),因为 2021 年 9 月 25 日为非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日期顺延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6,992 名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501,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                数量             通数量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部
  1                                    3,501,588        3,501,588         3,501,588
          分股东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
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66,141,488.00              -   3,501,588.00   362,639,900.0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              -                -
首发后限售股             3,501,588.00                  3,501,588.00                -
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00              -              -   360,000,00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639,900.00              -              -     2,639,9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458,512.00   3,501,588.00              -    60,960,100.00
三、总股本            423,600,000.00             -             -     423,600,000.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
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国信证券鼎信8号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鼎信8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6,360,000.00股。其中截至2021年9月
15日,鼎信8号资管计划可出借的获配股份2,639,900.00股计入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剩余已
出借且尚未归还的获配股份计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待归还后重新计入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王东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