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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汪鳌2023-03-30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要求及《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通过审阅文件、与管理层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
况;通过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提前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从行业发展、财务、法律等多角度对公司
的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内控建设、管理运营、风险管控
等方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
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变动情况
    本人自 2019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一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 8 月,公司
董事会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调整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选举,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本人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继续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
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7 次董事会会议、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按规定参加上述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
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22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
  应出席    其中现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7          7              7           0      0       6        6        1        1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勤勉履行
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
身的专业特长,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年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监督职能。
    2022 年,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3.21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三次会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7.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8.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
                          准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2022.5.9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2022.6.29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
            第二次会议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2.8.26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会议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3.本人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审计议事规则》《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3.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年度、2022 年
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预案、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本人在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3.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
的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并审议了公司《2021 社会责任报告暨 ESG(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
跟踪关注。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时
间,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和
法人治理情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未发生重大缺陷。
    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就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深入全面了解,实时掌握
公司的最新情况。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为保障公司科学决策
打下坚实基础。
    四、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
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此期间,本人没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我将继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
习、理解和运用,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客观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
流与合作,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协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量
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   鳌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