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 号)同意注册,襄阳博亚精 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1,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 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3,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64,084,589 股,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76.2912% ;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9,915,4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88%。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上述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084,589 股,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 司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3,000,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5.000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0,99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4.9994%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 示性公告》。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 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02 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 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盛”)、铜陵鸿鑫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朝襄、唯尔思壹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思立、 田瑞红、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易红辉、秦楠楠、韩沁、余 节、杨建勇、周雪钦、胡金敖、俞汉桥、陈耀杰、田冬泳、孙绍增、李建伟、吴 襄陵、杨超、刘静林、孙学成、陈群英、刘小平、张晓喻、陈义、熊建洲、张立 明、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胡胜敏、宋学强、李鑫、顾旭 东、易平、李济生、周继红、张锋、苏玉莲、边长胜、何红均、刘成、马忠超、 皮晓红、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荟、姜建华、刘永贵、郭 建华、康有祥、徐平、俞习文、胡兴文、张志华、邓廷全、黄瑞光、秦瑜、康晓 莉、闫云、蒋丹敏、吴隆立、巫红卫、陈艺青、王建琳、孙小丛、王康兵、陈燕 武、上海宽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宽象国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刘道义、张亚珍、邓杰礼、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胡伟、 谭希宁、章明华、钱斌、严庆、上海雅儒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雅儒 价值成长二号新三板投资基金、刘逸、周世林、宋伟、汪红艳、王自力、陈默、 彭建强、施慧斌、王壹民、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赵玉玲、林忠、钱尧财、杨 华森、郑书军、张雪山、陆乃将、叶继军、李奥、解红艳、余庆、邵希杰、夏荣 耀。 (二)承诺情况 2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除李文喜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除李文喜外,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所持的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 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其他持有 5%以上股东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 2、相关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减持意向 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3 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 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股票减持计划, 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 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计算减持比 例时,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2)其他股东的减持安排 除丰年君盛、丰年君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其他股东需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减持要求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8,739,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6.1179%。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02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总数 解除限售数量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 1 4,630,112 4,630,112 (有限合伙) 2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03,888 3,703,888 3 铜陵鸿鑫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 3,000,000 4 王朝襄 2,852,500 2,852,500 唯尔思壹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2,647,000 2,647,000 限合伙) 6 陈思立 2,249,000 2,249,000 7 田瑞红 2,145,000 2,145,000 8 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00,000 1,200,000 9 易红辉 1,180,000 1,180,000 10 秦楠楠 1,050,000 1,050,000 11 韩沁 900,000 900,000 12 余节 845,000 845,000 13 杨建勇 648,000 648,000 14 周雪钦 602,000 602,000 15 胡金敖 600,000 600,000 16 俞汉桥 596,000 596,000 17 陈耀杰 510,000 510,000 18 田冬泳 423,000 423,000 19 孙绍增 420,500 420,500 20 李建伟 400,000 400,000 21 吴襄陵 400,000 400,000 22 杨超 388,000 388,000 23 刘静林 387,000 387,000 24 孙学成 343,000 343,000 25 陈群英 312,000 312,000 26 刘小平 300,000 300,000 27 张晓喻 288,000 288,000 28 陈义 275,000 275,000 29 熊建洲 270,000 270,000 30 张立明 250,000 250,000 31 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0,000 250,000 32 胡胜敏 227,000 227,000 33 宋学强 214,000 214,000 34 李鑫 200,000 200,000 35 顾旭东 190,000 190,000 36 易平 181,000 181,000 37 李济生 180,000 180,000 38 周继红 180,000 180,000 39 张锋 180,000 180,000 40 苏玉莲 165,000 165,000 5 41 边长胜 162,000 162,000 42 何红均 160,000 160,000 43 刘成 160,000 160,000 44 马忠超 150,000 150,000 45 皮晓红 130,000 130,000 46 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0,000 130,000 47 张荟 130,000 130,000 48 姜建华 126,000 126,000 49 刘永贵 122,000 122,000 50 郭建华 120,000 120,000 51 康有祥 105,000 105,000 52 徐平 100,000 100,000 53 俞习文 97,000 97,000 54 胡兴文 90,000 90,000 55 张志华 90,000 90,000 56 邓廷全 83,000 83,000 57 黄瑞光 83,000 83,000 58 秦瑜 80,000 80,000 59 康晓莉 60,000 60,000 60 闫云 59,000 59,000 61 蒋丹敏 57,000 57,000 62 吴隆立 50,000 50,000 63 巫红卫 50,000 50,000 64 陈艺青 45,000 45,000 65 王建琳 40,000 40,000 66 孙小丛 40,000 40,000 67 王康兵 40,000 40,000 68 陈燕武 36,000 36,000 上海宽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宽象国 69 34,000 34,000 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 刘道义 30,000 30,000 71 张亚珍 30,000 30,000 72 邓杰礼 30,000 30,000 73 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3,000 23,000 74 胡伟 20,000 20,000 75 谭希宁 20,000 20,000 76 章明华 20,000 20,000 77 钱斌 20,000 20,000 78 严庆 18,000 18,000 上海雅儒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 12,000 12,000 -雅儒价值成长二号新三板投资基金 80 刘逸 11,000 11,000 6 81 周世林 11,000 11,000 82 宋伟 10,000 10,000 83 汪红艳 10,000 10,000 84 王自力 10,000 10,000 85 陈默 8,000 8,000 86 彭建强 8,000 8,000 87 施慧斌 7,000 7,000 88 王壹民 5,000 5,000 89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5,000 90 赵玉玲 4,000 4,000 91 林忠 3,000 3,000 92 钱尧财 2,000 2,000 93 杨华森 2,000 2,000 94 郑书军 1,000 1,000 95 张雪山 1,000 1,000 96 陆乃将 1,000 1,000 97 叶继军 1,000 1,000 98 李奥 1,000 1,000 99 解红艳 1,000 1,000 100 余庆 1,000 1,000 101 邵希杰 1,000 1,000 102 夏荣耀 1,000 1,000 合计 38,739,000 38,739,000 上述减持股东中王朝襄、康晓莉、熊建洲、周继红、陈思立、李鑫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占比 增加 减少 占比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 (股) (股) (股) (%) 7 一、无限售条 20,999,500 24.9994 38,739,000 59,738,500 71.1173 件股份 二、有限售条 63,000,500 75.0006 38,739,000 24,261,500 28.8827 件股份 合计 84,000,000 100.0000 38,739,000 38,739,000 84,00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硕 孔令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