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亚精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3-2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冯玫律师、陈媛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
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 3 号公司办公楼 313 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李文喜
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
二)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30,769,7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4,000,000 股的 36.630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8,60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39,376,8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72%。其中,中小投资者及授权代表共计 9 人,
代表股份 4,75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9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文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康晓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周继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蒋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李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陈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董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孙泽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幸福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3.01 关于选举陈思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李垂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均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审
议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计票
人 2 名,分别为刘静林、何红均,监票人 2 名,分别为吴华涛、冯玫。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
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文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1.02 关于选举康晓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1.03 关于选举周继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1.04 关于选举蒋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1.05 关于选举李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1.06 关于选举陈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董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2.02 关于选举孙泽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2.03 关于选举幸福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3.01 关于选举陈思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9,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67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53,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8611%。

         3.02 关于选举李垂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770,778 票, 占 本 次股 东 大 会有 效 表 决票 总 数 的
78.144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44,901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票总数的 76.671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见证律师(签字):


   颜克兵:                               冯   玫:


                                          陈   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