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5-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红普林
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4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4,74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128,288,94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6,456,353.7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到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
项目总投资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 资金额(万 备案代码 实施主体
(万元) 文号
元)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 2019-360429- 九湖环评
1 42,974.27 42,974.27 江西中红
有限公司丁腈手套项目 27-03-032953 [2020]2 号
1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 中红医疗
合计 57,974.27 57,974.27 - - -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丁腈手套项目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477.70万元,该部分金额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详见公告2021-011),尚未支付部
分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投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后,超募金额为
1,316,713,653.74元,公司正在针对超募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鉴于公司目前自
有资金相对充裕,拟建项目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公司拟在确定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前对部分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16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
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超
募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应当及时报备及公告。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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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
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本部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等因素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超募资金情况,
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本部、内控审计本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
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本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
生产经营,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管理,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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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16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备及
公告。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
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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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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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子慧 雷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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