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 号)同意注册,中红普林医疗 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70,000 股,每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48.5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24,745,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8,288,94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6,456,353.7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
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
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 年 5 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南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简
称“江西中红”)及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合计设立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13050162743600002773
份有限公司 公司滦南支行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1740300607
份有限公司 滦南支行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 79320188000322503
份有限公司 公司唐山分行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
4 35201560002039260000
份有限公司 行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200750745009
品有限公司 湖口支行
合计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公司承诺对“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
公司丁腈手套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42,974.2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实
际投入募集资金 42,974.27 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投入全部募集资金并基本建
设完毕,满足结项条件。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750745009)资金用于
江西中红丁腈手套项目,鉴于其存放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该专户利息 805,018.60 元已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无需履行审议程序。为方
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注销手续,公司、江西中红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及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
集资金其他专户继续保留。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