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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1-01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2 日
    (三) 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71 号欢乐家大厦 31 层会议室。
    (四)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李兴董事长
    (七)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欢乐
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九)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27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360,086,6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0.019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5
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360,000,0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0%


    3、 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2
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86,6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92%


    4、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22
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86,6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0
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22
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的数量(股数)                          86,6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92%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0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8%;
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61.5473%;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152%;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63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 360,05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7%;
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25,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61.200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152%;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9838%。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0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8%;
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61.5473%;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152%;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6374%。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0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8%;
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61.5473%;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152%;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6374%。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05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7%;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4%;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61.2009%;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1617%;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8.6374%。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林晖、陈璐新。
    3、 结论性意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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