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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1-08-23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要求,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
要求。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
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
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
审计机构。
    专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系《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签字:
姓名:吴玉光                        姓名:高彦祥




签字:
姓名:陈浩然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