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3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要求,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就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知会了我们,并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专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系《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签字:
姓名:吴玉光 姓名:高彦祥
签字:
姓名:陈浩然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