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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2022-02-23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
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将 2022
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不超过 2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8 亿元,原审议自
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2 亿元委托理财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6 亿元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增加 2022 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订了《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增加 2022
年度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吴玉光、高彦祥、陈浩然
                                                         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