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欢乐家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欢乐家及其子
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融资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欢乐家”)经营发展
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申请贷款效率,拟就 2022 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需求和以往年度融资
情况,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合并简称“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
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
授信额度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等。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
保。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在 70%以下。担保事项以银行与实际发生方签署的
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
保,(2)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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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以前年度决议审批已签署但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仍然有
效,不含在本次 10 亿元担保额度内。
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融资和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
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无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截至 2022 年 3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持 本次新增担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月 25 日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股比例 保额度 联担保
负债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武汉欢乐家 100% 46.75% 2,070.00 23,000.00 18.74% 否
山东欢乐家 100% 58.46% 1,985.00 22,000.00 17.93% 否
公司
湖北欢乐家 100% 50.52% 1,167.00 12,000.00 9.78% 否
欢乐家实业 100% 18.12% 0.00 10,000.00 8.15% 否
武汉欢乐家 / 46.75% / 10,000.00 8.15% 否
公司的 山东欢乐家 / 58.46% / 10,000.00 8.15% 否
子公司 湖北欢乐家 / 50.52% / 8,000.00 6.52% 否
欢乐家实业 / 18.12% / 5,000.00 4.07% 否
注: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欢乐家”、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欢
乐家”、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欢乐家”、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欢乐家
实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上表列示的公
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的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上表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
内部调剂。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担保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
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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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法定代 与上市公
被担保对象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表人 司的关系
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从事罐
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饮料
(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
湖北省汉川
武汉欢乐家 茶饮料类、其它饮料类)、食品用
2012 年 市经济开发
食品有限公 7,800 曾繁尊 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
10 月 9 日 区福星街 9
司 生产销售,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
号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
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罐头、饮料生产、销售(按食品
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范围经
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聚酯
山东欢乐家 山东省临沂 (PET)无汽饮料瓶生产、销售;
2011 年 11
食品有限公 市蒙阴县孟 8,000 曾繁尊 农副产品(不含专营)、果品购销;
月1日
司 良崮工业园 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 公司全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资 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湖北省宜昌 罐头(果蔬罐头)生产、销售;
湖北欢乐家 市枝江安福 饮料(其他果味饮料)制造、销
2010 年 8
食品有限公 寺果蔬工业 3,500 张茂林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月9日
司 园之字溪大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道9号 动)
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湛江市坡头 食品;收购农畜产品;普通货物
湛江欢乐家 区灯塔路 18 运输;劳务咨询;信息技术开发、
2017 年 8
实业有限公 号坡头区财 6,000 李兴 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除特
月 18 日
司 政局办公楼 种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副楼 202 房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被担保对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武汉欢乐家 40,751.43 21,698.23 60,774.64 12,438.11 9,312.88
山东欢乐家 29,421.29 12,222.85 41,332.50 2,374.44 1,761.61
3
湖北欢乐家 16,569.27 8,198.84 28,726.85 3,786.89 2,807.87
欢乐家实业 35,065.18 28,710.54 46.82 -134.45 -135.55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数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互保外,未进行其他对外担保。
2、2021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560 万元,占当
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3%;期末担保余额为 9,235 万元,占当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3%。
3、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100,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1.5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
失。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根据上述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合同,但与各家银行签订的担保
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经批准担保额度。相关期限、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
合同文件为准。
2、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为对方提供担保的
年度预计额度的总体安排,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该事项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根据实
际需要及银行的具体要求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
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3、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之前已签署但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此期间签署的
银行借款担保合同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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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
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上述事项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
以公司或子公司与实际发生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和担保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审
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程
序完备、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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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建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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