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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2-08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
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
授权,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及子公司
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欢乐家”)新增担保额
度 2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30)。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山东欢乐家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临沂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200000122000
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种类为汇票承兑,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未超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同日,公司与民
                                     1
                 生银行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DB2200000068480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山东欢乐家该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近一
                          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已审议的对   本次担保后    是否
               被担保                期(2022 年 9                  本次担
担保方                    持股比                     前的担保                后的担保     该公司的担   剩余可用担    关联
                 方                月 30 日)资产                   保金额
                            例                         余额                    余额         保额度       保余额      担保
                                       负债率
欢   乐   家   山东欢
食   品   集   乐家食
团   股   份   品有限      100%        64.37%               0        6,000        6,000       22,000        16,000   否
有   限   公   公司
司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 日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孟良崮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曾繁尊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罐头、饮料生产、销售(按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范围经营,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不含专
                 营)、果品购销;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山东欢乐家 100%股权。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102.61                     29,421.29
                  负债总额                                            21,308.52                     17,198.44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564.23                     16,390.73

                                                                2
净资产                                    11,794.10                  12,222.85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650.55                  41,332.50
利润总额                                        763.80                2,355.63
净利润                                          571.24                1,761.61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保证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 6,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
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
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保证范围:被担保发生期间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看其他应付合
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
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被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欢乐家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
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被担保方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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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
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公司未要求山东
欢乐家提供反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4,000 万元;提供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 6,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4.89%,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6. 《最高额保证合同》
    7. 《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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