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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欢乐家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欢乐家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在关联董事李兴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董事会
       6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3 年公司(含
       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涉及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
       计金额 300 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合同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 1-11 月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签订金额或
    别                                                   价原则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湛江市希朋酒店管理有限
接受关联人                              酒店客房服务   市场公允价   1,800,000.00        765,431.32
              公司
提供的劳务
              湛江市御家物业管理有限    物业服务、场   市场公允价     900,000.00        576,735.94


                                                   1
             公司                        地租赁

             湛江开发区品悦轩餐饮店      餐饮服务             市场公允价        300,000.00         79,517.00
                                合计                                        3,000,000.00       1,421,684.26

            (三)2022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2 年 1-11 月       2022 年预计金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     额与预计金
  类别                          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额
                                                                                  例(%)       额差异(%)
           湛江市希朋酒店     酒店客房
                                              765,431.32         1,800,000.00           4.50%        -57.48%
           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
                              物 业 服
接受关联   湛江市御家物业
                              务、场地        576,735.94           700,000.00           5.62%        -17.61%
人提供的   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
劳务
           湛江开发区品悦
                              餐饮服务            79,517.00        300,000.00           1.59%        -73.49%
           轩餐饮店
                       合计                 1,421,684.26         2,800,000.00                -      -49.23%

                                         1.以上数据为 2022 年 1 月-11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最终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疫情防控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
                                         要,实际关联交易会进行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
                                         能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系因疫情防控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适当调整等
                                         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公平、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湛江市希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湛江市希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51D1FKXB
注册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 71 号欢乐家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            李日荣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8 年 3 月 7 日
                      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票务代理,健身服务,
经营范围              停车服务;销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湛江市希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之父李日
                      荣所控制的公司。湛江希朋酒店系希尔顿欢朋品牌酒店,口碑良
关联关系说明          好,且其经营地址距离公司办公场所较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商
                      务接待中位置便捷性的需求,具有合理性。交易的价格根据希尔
                      顿酒店集团价格体系确定的市场化协议价格,定价公允。
履约能力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产                   456.81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528.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55.86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                             -248.80

    (二)湛江市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湛江市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51D5UA4M
注册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 71 号欢乐家大厦四楼 02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日荣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8 年 3 月 8 日
                      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信息咨询(除证券和期货投资、教育
                      培训咨询及其它涉及前置审批和专营专控的咨询业务),停车服
经营范围
                      务;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          湛江市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之父李日


                                             3
                      荣所控制的公司。公司办公场地所在的欢乐家大厦的物业管理方
                      为湛江御家物业,因此公司亦向其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必要
                      性。该定价是按照办公场地所在的欢乐家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收
                      费统一标准执行,公司与同区域非关联方定价保持一致,不存在
                      倾斜性定价,价格公允。
履约能力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产                18,729.51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2,160.08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885.65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                             -672.90

    (三)湛江开发区品悦轩餐饮店

公司名称              湛江开发区品悦轩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800MA535MRU3G
注册地址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71 号欢乐家大厦 2603 室
经营者                武超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餐饮服务
                      湛江开发区品悦轩餐饮店为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的经理武
                      超所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品悦轩餐饮店距离公司办公场所较
关联关系说明
                      近,可以满足发行人日常商务接待需求,具有合理性。交易
                      价格依据本地区平均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履约能力
                      力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产                    64.50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2.82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0.50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                               -0.26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4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因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
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
基础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
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
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总经理审批
权限范围内,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兴先生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对手方的关
联方,因此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李兴先生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董事会 6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
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兴先生应予回避。

       (三)独立董事意见



                                     5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
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建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