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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欢乐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23-03-20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3-009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2 月 8 日,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自有资金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51,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558%,最高成交价为 1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1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59,661,835.04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总数的
50%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 50%将用于
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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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8)、《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76)、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2-085)。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751,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58%,最高
成交价为 1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661,835.04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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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2 月 8 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7,405,931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851,483 股)。
   (四)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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