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五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下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ajime Advanced Material Technology Co., 英文名称: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邵雄辉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27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9 年 6 月 24 日 公司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 633 号 邮政编码: 201515 电话号码: 021-57930288 传真号码: 021-57293234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ps-sh.com/ 电子邮箱: stock@hps-sh.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肖俊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 021-57930288 话: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以特种工程塑料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工程 塑料精密件的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 3-1-3-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和销售。 发行人的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 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具有较高附加值,产品系列 包括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 功能部件、家用热水器功能部件、家用净水器功能部件、精密工业部件、医疗器 械部件、新能源车部件等。随着汽车排放“国六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汽车减排 需求相应增加,发行人部分产品作为降低汽车排放的核心功能部件,已批量应用 于“国六标准”汽车。同时,发行人在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应用正逐步拓宽,电 子水泵部件、冷却模块部件等产品相继量产。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 发行人正进一步开发民用航空领域功能部件产品。 在“以塑代钢”的背景下,发行人以提供更具使用价值的产品为目标,致力 于高端精密注塑件的国产化,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作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和家用电器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康明 斯、莱顿、石通瑞吉、日本特殊陶业、哈金森、舍弗勒、奥托立夫、皮尔博格、 盖茨、马勒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和 A.O.史密斯、松下、科勒、能率、TOTO、 林内等全球知名家用电器企业。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秉承崇尚“匠人”的 企业文化,不断提升精密制造水平,现已磨练出拥有高品质精密制造能力的优秀 团队。同时,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已取得 90 项专利,其中 4 项发明专利、84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 2 项外观设计专利。发 行 人 已 通 过 IATF 16949:2016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邓白氏注册认证。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精密注塑件在汽车、家用电器等领域的应用开发,核心技 术产品研发主要围绕在高精密度、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核心功能部件展开。公司 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成熟,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3-1-3-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核心技术情况 核心技 序号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技术类别 对应专利 术名称 在“以塑代钢”的趋势下,注塑件 密封尺寸及平面度需要达到和 金属件一样的密封效果,公司通 圆度、平 过模具对注塑产品圆度、平面度 面度逆 非专利技 1 进行逆向修正,修正过程中使用 自主研发 - 向修正 术 三坐标对产品进行测量,采取 n 技术 个点来进行系统化模具数据逆 向补偿,最终提升产品使用寿 命,产品品质达到客户要求。 特种工程塑料 PPS 在模具温度 150℃,成型温度 300℃-330℃ 高温注塑成型情况下,苯硫基成 分产生的气体是普通工程塑胶 的 2 倍到 5 倍以上,容易导致烧 焦困气,严重影响产品品质,公 真空吸 实 用 新 型 2 司针对此类产品研发出真空吸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引技术 2015210802776 引技术,在产品注塑过程中,通 过真空负压系统,强制将模内废 气排出,达到高质量注塑的目 的。目前公司真空吸引技术已经 推广到所有工程塑料产品,大大 的提高公司产品品质。 注塑过程中,较长的模具型芯通 过注塑压力容易产生变形,进而 导致注塑产品壁厚不均,使得产 悬空成 品达不到指定精度。本技术注塑 非专利技 3 自主研发 - 型技术 过程中通过精确固定模具型芯 术 悬空的位置,能够对应更多复杂 特殊结构产品,保证产品壁厚均 匀,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产品料头加工以往通过人力完 成,效率较低。本技术在不影响 产品品质的情况下设计料头延 模内剪 实 用 新 型 4 迟顶出,以模内料头切除结构技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切技术 2018208089869 术实现料头与产品自动分离,大 幅降低人力成本,提升自动化水 平,提高生产效率。 针对塑料粒子用量较大的产品, 热流道 公司采用热流道技术,既节约原 非专利技 5 应用技 自主研发 - 材料,降低人力成本,又能够缩 术 术 短生产周期。 公司涉及螺纹绞牙的产品较多, 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油缸齿条带 螺纹绞 动齿轮结构、伺服马达结构、链 非专利技 6 自主研发 - 牙技术 条带动结构、涡杆结构等技术实 术 现自动螺牙抽芯,产品性能提 升,满足客户需求。 3-1-3-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核心技 序号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技术类别 对应专利 术名称 针对汽车单向阀机油逆流导致 汽车真 刹车严重失效故障的问题,公司 发 明 专 利 7 空泵单 采用复合单向阀设计,多形式和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2016102723377 向阀 多层密封,完全消除了机油逆流 的风险,提高汽车安全性。 单向阀有低负压的气密性性能 要求,市面上大部分检测设备为 单向阀 正压检测,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 实 用 新 型 8 检测技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检测系统,能在小于-10kpa 下快 2017211326973 术 捷稳定的检测单向阀气密性,减 少不良品的流出。 传统汽车真空泵能耗高,难以满 足汽车低油耗需求,公司通过创 电磁离 新设计,采用电磁离合器驱动, 发 明 专 利 9 合式真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降低了 50%以上的真空泵能耗, 2016107850985 空泵 满足了客户低能耗高可靠性的 需求。 传统电子真空泵无油摩擦,叶片 电子真 容易磨损和断裂,可靠性差,公 发 明 专 利 10 空泵技 司采用橡胶膜片和平面凸轮,技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2016102722938 术 术上完全避免了无油摩擦,大大 提升了电子真空泵的可靠性。 针对智能座便器使用过程中出 现的串水问题,公司通过对密封 喷嘴分 面研磨工艺改善与内部水流结 实 用 新 型 11 配器技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构设计,实现出水稳定等性能要 2017211159839 术 求,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 验。 通过灌胶工艺的改变,提升产品 瞬间加 实 用 新 型 防水性能;通过加热管内部增加 12 热器技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2016206260914/ 螺旋结构,使通过的水均匀加 术 2018219774915 热,出水温度在±0.5℃以内。 智能座便器在不同水压作用下, 出水流量随水压变化而波动,本 恒压阀 技术通过改进设计,使用金属连 实 用 新 型 13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技术 杆将两端压力达到平衡,出水稳 2017211164644 定,并在外部增加二道保护自动 泄压装置,使产品更安全。 目前市面上通常使用压力表进 水压检 行压力检测,灵敏度与精确度不 实 用 新 型 14 测装置 高,公司自主研发设备,通过转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2015210802780 技术 速与流量值的换算来实现测压 力,使产品检测更精确。 公司生产汽车爆震传感器,其中 爆震检 注塑过程为嵌件成型,嵌件成型 实 用 新 型 15 测装置 时因嵌件高度不一,通常用手工 自主研发 专利技术 201620137066X/ 技术 高度规检测,效率低下。公司通 2016201370439 过本装置技术自动切料柄,并光 3-1-3-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核心技 序号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技术类别 对应专利 术名称 感自动检测嵌件高度的方式提 升效率,防止不良品流出。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2667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及 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44,467.18 31,366.86 24,577.57 负债总额 17,559.80 11,442.70 7,311.54 所有者权益总额 26,907.37 19,924.15 17,266.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26,894.48 19,958.78 17,272.0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9,505.70 33,469.36 29,505.73 营业利润 12,051.28 8,038.17 5,805.59 利润总额 12,139.42 8,305.17 6,038.69 净利润 10,483.22 7,158.12 5,155.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9,798.82 6,857.70 5,526.23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467.16 5,649.64 3,732.7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525.38 -1,275.13 -1,842.69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879.67 -2,976.09 -327.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935.35 1,386.09 1,599.15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05 2.19 2.52 3-1-3-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速动比率(倍) 1.72 1.75 1.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48% 34.56% 26.9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5 2.98 3.41 存货周转率(次) 5.79 4.21 4.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457.16 9,465.17 7,011.63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435.70 7,186.78 5,317.09 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798.82 6,857.70 5,526.23 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4.01 96.39 82.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5 4.12 4.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37 1.41 0.9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35 0.40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72 4.99 4.32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 额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家用电器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 客户主要集中在汽车和家用电器领域,与家电行业发展和景气度直接相关,受行 业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件中家用电器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12,043.33 万元、10,493.03 万元和 10,102.7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2.76%、33.25%和 21.28%。 由于家电行业本身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未来将受到全球经济复苏进程、 我国政府刺激内需政策力度及家电市场政策变化、房地产市场走势、新型城镇化 3-1-3-6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建设进度、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对家电消费市场的影响,其发展增速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受“消费升级”影响,家电产品逐渐向智能化、高端 化方向发展,若家电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有效需求,导致消费意愿持续下降,将 会对家电企业及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家用电器部件应用领域集中风险 由于精密注塑件产品均为定制化生产的非标产品,公司长期以来将家电产品 开发重心放在以智能座便器、家用热水器、家用净水器为代表的应用领域中,报 告期内,上述三大领域产品销售收入占家电部件产品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80%,应 用领域较为集中。若上述应用领域市场容量或竞争态势出现恶化,将对公司盈利 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开拓和客户流失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为汽车、家用电器优质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精密注塑件产品,目前已与多 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了包括慕贝 尔、舍弗勒、奥托立夫、马勒、盖茨、林内等在内的众多客户,若公司未来在产 品交付和新客户开拓方面存在一定障碍,则存在客户开拓和客户流失风险。 4、“国六标准”产品销售的可持续性 受汽车排放“国六标准”出台并实施的影响,公司开发的相关产品销售收入 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分别为 208.40 万元、2,936.49 万元和 13,489.24 万元。随着 公司相关产品的量产爬坡,销售收入增速将逐渐放缓,此外,受汽车行业波动影 响,各地区“国六标准”实施进度存在差异,进一步影响相关产品推广,若“国 六标准”产品推广不及预期,则可能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 5、新能源汽车产品布局无效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品,肩负着我国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 大使命,同时也是我国降低对石油依赖度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战略意义重大。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但相比于传统燃油汽车相对成熟的上游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 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尚需磨合。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3-1-3-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85.40 万元、130.10 万元和 860.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超过 2%,尚不足 以支撑汽车领域业务规模的稳定性。公司作为汽车上游零部件供应商,若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不及预期,则可能面临产品布局无效的风险。 6、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 客户主要集中在汽车和家用电器领域,其中,精密注塑件中汽车部件产品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作为汽车上游产业链中的一环,自身业务发 展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周期息息相关。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件中汽车部件销售 收入分别为 12,848.23 万元、17,942.11 万元和 33,090.9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45.62%、56.85%和 69.70%,占比较高且逐年上升。 随着全球宏观经济下行,未来汽车行业可能呈现周期性波动,对产业链上游 企业的发展形成一定挑战,若公司在未来行业波动中未能做出妥善应对,可能对 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7、“以塑代钢”的实现风险 在汽车零部件中,功能结构件均为性能、品质等要求较高的精密零部件,其 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汽车的正常平稳运行,若发生质量问题则可能影响人身安全 和用户体验。尽管随着高分子材料技术的不断提升,改性工程塑料在性能上与传 统金属材料的差距逐渐缩小,但在加工工艺和尺寸稳定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劣势, 因此“以塑代钢”作为汽车“轻量化”的技术路径之一仍存在一定难度。未来, 若公司在模具开发和加工工艺的创新方面不能满足汽车零部件设计的性能和品 质要求,则可能面临“以塑代钢”不能实现的风险。 8、技术研发的风险 公司汽车领域产品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公司需要持续的技术研发、开发新的 产品来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汽车行业新产品具有认证周期长、环节多、不 确定性大的特点,公司新研发的产品需经过客户严格的质量认证后方可批量供应, 若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质量认证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 影响。 家用电器行业具有迭代速度较快的特点,尽管功能部件在产品迭代方面具有 3-1-3-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较强的延续性,但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和产品,可能存在公司无法与客 户持续合作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9、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聚焦于汽车、家用电器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 关。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 临下行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及家用电器行业消费带来一 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 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10、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汽车产业链或促使 现有的汽车上游零部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此外,随 着国内人均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家用电器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家用电器产品逐渐 从功能化向个性化升级,产品迭代升级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家用电器产业链或 促使现有的家用电器上游零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如 果未来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竞争力,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 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分布在汽车和家用电器领域,客户多为全球领先的汽车一级 供应商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63%、53.84%和 61.33%,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且预计未 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也将维持较高水平。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跨国企业集团,已建立起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与本公 司这类的产业链上游企业形成了长久稳定、互相依赖、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若 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 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对本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因本公司 产品质量、交付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其采购需求,或公司新产品研发、生产经 营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优质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 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3-1-3-9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12、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 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 延迟,导致公司短期内无法正常交付订单。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所涉产业 链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 则将对全球汽车、家用电器产业链造成全面冲击,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不 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333.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 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拟上市的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板块 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333.35 万股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 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认购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情况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吴俊、金翔担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吴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 计师,2011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鹏辉能源 IPO、立昂技术 IPO、上海雅仕 IPO、嘉泽新能 IPO、金力永磁 IPO、金博股份 IPO,以及金风科 技(A+H)配股、鹏辉能源可转债,立昂技术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 3-1-3-1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金翔: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远方光电 IPO、康 惠制药 IPO、奥翔药业 IPO、万马电缆重大资产重组、道明光学再融资、杭电股 份再融资、名家汇再融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马文浩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马文浩:本项目协办人,2016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 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何立、丁嘉禾、胡盼盼、邓伟、周航宁、刘威 良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 3-1-3-1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 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 3-1-3-1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及其他关于 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通过的《关于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 3 年 发行人是由其前身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有限”) 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肇民有限依法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自肇民有限 设立以来持续经营已满三年。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及其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已 依法建立了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的公司治 3-1-3-1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理体系,组织机构健全。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 3 年。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经查阅和分析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发行人的公司章程、重大合同、财 务制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资料、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发行人的书面 说明或承诺等文件,并经适当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最近 3 年财 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查阅和分析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各项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以及发行人的书面 说明或承诺等文件,并经适当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发行人系由肇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肇民有限的资产全部进入发行人,整 体变更后,发行人依法办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 晰。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目 前,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 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3-1-3-1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的相关规定通过选举、聘任产生。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员工均由发行人自行聘用、管 理,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3)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并严格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工 作、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已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 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 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已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依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已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发行人的相应部门与股东的相应部门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后者无权通过下发文件等形式影响发行人机构的独立性。 (5)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销售和服务系统,拥有必要的人员、资 金和研发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有明确授权体系和职权划分的完整运营体 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独立对外签订所有合同,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 和实施权,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不存在在采购、生产及销售时依赖关联方 的情形。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规划、目标等均由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不 存在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个别股东控制的情形。发行人业务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1-3-1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6)除发行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 营的能力。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要经营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荐 机构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走访了发行人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取 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查阅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中国制造 2025》、《塑料加工业技术进步“十三五”发展 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 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4,000 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的 1,333.35 万股 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数将达到 5,333.35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 于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4,000 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的 1,333.35 万股 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数将达到 5,333.35 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 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 5,000 万元。 本保荐机构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2667 号《审计报告》,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186.78 万元、10,435.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3-1-3-16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857.70 万元、9,798.82 万元,最近两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累 计为 16,656.52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 完整会计年度,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 下列工作: (一)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三)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四)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五)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九、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吴俊、金翔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3-1-3-1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本保 荐机构同意推荐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3-1-3-1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马文浩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 俊 金 翔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卫东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任 澎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周 杰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