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肇民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5 日通过电话、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
 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
 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意见后,提名邵雄辉、肖俊、孙乐
宜、石松佳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 3 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
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 同意邵雄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同意肖俊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同意孙乐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同意石松佳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
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意见后,提名刘浩、颜爱民、刘益灯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为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
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 同意刘浩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同意颜爱民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同意刘益灯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聘任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
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并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
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基于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
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3,000 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34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
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

       关联董事邵雄辉、肖俊、孙乐宜、石松佳子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

       关联董事刘浩、颜爱民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关联董事邵雄辉、肖俊、孙乐宜、石松佳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上海肇
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