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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肇民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7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三)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 633 号上海肇民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计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8,438,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28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50,400,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00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8,03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7893%。

    (二)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肖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毓智律师、宋崇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 选举邵雄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邵雄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肖俊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肖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孙乐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孙乐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石松佳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石松佳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 选举刘浩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刘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颜爱民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颜爱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刘益灯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3%。
    议案获得通过,刘益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 选举密永华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议案获得通过,密永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选举王明华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4,823,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9%。

    议案获得通过,王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
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5,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388%;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6,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2,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6,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36%;反对 12,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6,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2,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6,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636%;反对 12,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
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5,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388%;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
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5,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388%;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425,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
反对 13,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 黄毓智、宋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