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肇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2-08-2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能够严格遵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
用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
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
供福利借款,能够减轻经济负担,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进一
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五、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向员工提供借款(《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
自然人除外),以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人
才团队的凝聚力。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颜爱民




          刘   浩




          刘益灯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