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8,223.62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30822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
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肇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肇
民”)、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湘潭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行上海
松江支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号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1500888888836 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检测设
1 平安银行上海奉贤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备替换项目
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1219247058106
2 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
技股份有限公司 04
基地建设项目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8110201012501
3 中信银行上海金山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31961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038563000401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张堰支行 371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1219247058102
5 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超募资金
技股份有限公司 06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 注销前账户余额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号 (元)
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03856300040
1 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714
上海张堰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鉴于上述专户中的
募集资金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农业银行、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月 3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