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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益灯)2023-04-1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益灯)

    本人在任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就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七次,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2年6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人在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共四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
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

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一次,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本
人选举为独立董事之前召开,因此本人未出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度,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及决策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

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时间      会议                            议案
                                                                       类型
           第二
           届董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2
           事会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年6月                                                                 同意
           第一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7日
           次会   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
           第二
                  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届董
 2022             2.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同意
           事会
 年8月            3.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二
 24日             4.《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次会
                  5.《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
           第二
 2022      届董
 年11      事会
                  1.《公司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月25      第四
  日       次会
           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业委员会。本人为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公司召开战
略委员会会议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二次,上述会议均在本人选举为独立董事之前召
开,因此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与公 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 道对公司

 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
 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
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七、其他事项说明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
    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尽

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刘益灯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