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3-0000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01109202108180667556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3-00009 号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1年7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 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 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1 - 011092021081806675562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2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的核准,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共计6,90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22.04元,截至2021年7月23日,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62,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3,052,661.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38.64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30号验资 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以及保荐协议, 公司支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71,785,943.40元(不含增值税), 前期已预付2,8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 1,452,906,245.28元已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 账户 存入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632712937 103,470,000.0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01114501421014988 339,340,000.0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01114501421015064 78,6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1607001729200318721 276,482,829.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1607001729200318694 220,000,000.0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56 110,563,415.83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63 108,470,000.0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70 100,290,000.0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87 115,690,000.00 合计 1,452,906,245.28 - 3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备注 1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22,000.00 22,000.00 2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10,847.00 10,847.00 3 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10,347.00 10,347.00 4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11,569.00 11,569.00 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草酮、500 吨高效 5 33,934.00 33,934.00 盖草能项目 6 年产 1,000 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10,029.00 10,029.00 7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00 7,860.00 8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9,980.28 27,648.28 合计 136,566.28 134,234.28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若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若 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 资金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期间内自有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115,690,000.00 115,690,000.00 32,954,240.38 合计 115,690,000.00 115,690,000.00 32,954,240.38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2,954,240.38元。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下同)合计人民币93,052,661.36元,其 中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承销费用人民币68,955,754.72元,剩余 - 4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发行费用人民币21,266,717.96元。 截止2021年7月23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6,172,378.33元,其中支付保荐费用2,830,188.68元,支付审计费用2,075,471.67元,律师 费用1,132,075.47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134,642.51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 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172,378.33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 5 -